[讀書筆記] 被討厭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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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時間:2017.8.16

這部作品是近期相當火紅的書籍,在重視自我意志的現代社會,尤其是群體主義相當嚴重的亞洲社會,成為很多人重視的課題。

本書共計有兩部曲,作者為自由撰稿人,在與京都大學哲學系專職研究阿德勒的教授對談之後寫下了這部作品,在很重視他人眼光的日本社會裡,這樣的思想成為一只獨樹一格的概念,或者說,一種救贖。

書中的概念其實並不新潮,整部書的內容主要圍繞著「阿德勒心理學」的概念,以哲學家和年輕人的對話方式闡述,會使用對話方式,個人認為應該是採用向希臘哲學家致敬的模式,畢竟在過去蘇格拉底,以及柏拉圖的哲學思想,都是採用對話是的方式記載。對話的架構通常是由哲學家代表正方,學生代表反方,不斷的辯證,釐清,直到觸碰到真理為止。

這種對話稱為「蘇格拉底法」,是民主社會構成的生活方式,也就是雙方溝通,辯論,推導,然後讓結果趨於真理與最佳解的過程。

關於本書的核心概念的提倡者:Alfred Adler 阿德勒

阿德勒為1870-1937年代的奧地利人。與佛洛伊德為同時代的心理學家,但因理念相左,屬於同醫學會的兩人最終分道揚鑣,創造了個體心理學,著重個人心理的安定部分。

關於本書

這部作品有兩冊,第一冊主要是針對阿德勒心理學的概念做心理建設,整部作品讀起來很類似先前分享的「情緒勒索」一書。或許應該說,情緒勒索當中大量的概念幾乎都來自阿德勒心理學的精神,因此讀起來共鳴度並不差。

第二冊主要是作者因為寫完第一冊的理論之後,發現實務操作上還有不少問題,於是再度請教京大的岸見教授,然後再出版了另一本實務上的進階版,裡面會用到第一冊的概念,並將它解釋在實務上。

以下整理兩冊的概念。
因為本系列採用對話式,意思就是「廢話很多」,所以閱讀上相當容易入手,當然概念量就不是那麼龐大。

【一部曲】自我啟發之父「阿德勒」的教導

心理建設

1. 阿德勒提倡「目的論」
「目的論」的相反是「決定論」,決定論的概念是,因為「過去」而導致「現在」,而目的論則是因為「現在」,所以決定「過去」。

– 如果A做一件事惹B生氣,依據決定論的立場,因為A做了事,所以B生氣,而阿德勒則認為,是因為B為了想要對A生氣,而故意指責A做的事。之所以可以這麼說,是因為假設忽然有一個B的好友打電話給B,B可以從對A火大的口氣,直接轉成婉轉的語氣,這表示B本質並不生氣,是「刻意」對A生氣。
– 你現在會過得痛苦,絕對不是過去造成的。你是因為現在想覺得自己過得痛苦,所以才說過去過的不好。

2. 只有自己能改變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被改變,不用去改變其他人。自己能不能過的幸福,完全取決於自己有沒有改變自己。

對人

3. 所有人類的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
– 假設事件上沒有人,只有你一個,你根本不會有煩惱。

4. 所有社會上的人都是「夥伴」,不是敵人,不需要有競爭關係。

5. 不需要追求對別人的認同,否則就是為別人而活著。

6. 課題分離的概念:割捨別人的課題。
– 課題的定義:最後這個課題所產生的後果該由誰承擔,就由誰來決定。

– 父母要求孩子要讀書,這件事的結果最後是「孩子讀書」,或「孩子不讀書」,其後果完全由孩子來做,因此這個課題是孩子的課題,最終決定權要交給孩子。

(但父母對於孩子有教育其「自立」的諮詢義務,不能介入孩子的決定,但必須適當給予協助)

– 不需要替別人內心的痛苦感到不安,因為別人內心的痛苦與否是別人自己要承擔,是別人的課題,必須割捨。 (符合避免情緒勒索的概念)

7. 不要責罵他人,也不要稱讚他人。僅讓他人感受自己的價值。
– 責罵:最終他人會為了避免責罵而行動,而非理性之行動。
– 稱讚:稱讚是上對下的行為,有能力者對無能力者的行為,產生階級的概念。他人會為了爭取稱讚而行動,養成追求認同的習慣,變成替他人而活著,且會產生人與人之間相互爭取稱讚的「競爭關係」。
– 小孩幫忙做家事,要跟他說「謝謝」,而不是「你好棒」,表達謝意,表示對等關係,讓小孩感受自己有價值。

8. 人與人關係永遠是橫向,對等,而不是上對下的關係。無論是父母對子女,上司對部屬,朋友間,群體間。

對自己內心

9. 把自己身處的空間轉成巨觀,不要拘泥在眼前的上下關係上。

– 例如被主管責罵,必須要想的是,主管與我,同屬宇宙的兩個人,人與人生物體之間是相互平等的對待,我不需要為主管而活著,我們之間是理性互動的關係。

10. 自己本身的存在,即有價值,不需要追求認同。

11. 工作的目的是為了「自我實現」,找到自己的價值,讓自己感受自己。

12. 專注活在當下,不要掛心過去,也不要規劃未來。

題外話

13. 阿德勒:「人生沒有意義。所以請替沒有意義的人生增加意義。」

【二部曲】人生幸福的行動指南

解決問題的方法

1. 目的論,只管現在要做什麼,所以遇到問題時,不要想著「過去是誰的錯」,要想著「現在開始該怎麼辦」。

教育

2. 教育的目的是:訓練他人「自立」

3. 教育「自立」的首要條件是「尊敬」
– 父母對子女,老師對學生,都要尊敬,如果被教育的對象感受不到尊敬感,那麼就永遠不會取得「信任」,只是「避免責罵與追求認同」的縱向關係。
– 尊敬即「對他人在意的事情予以關注」,從他人的出發點思考,為什麼你會在意這樣的事情。
– 具有同理心。
– 先對他人尊敬,取得他人信任,之後引導他人尊敬,他人學會尊敬後,才會開始「自立」。

4. 訓練自立的做法:
– 不要責罵,也不要稱讚,避免產生追求認同,避免責罵的依賴,而後產生競爭關係。
– 被教育者很容易產生依賴教育者的想法,因為「聽他人的指示過生活最簡單」。
– 引用康德的概念「人該為自己『沒有勇氣做決定』負責」
– 教育者很容易避免訓練被教育者自立,因為怕被教育者失敗,自己遭受他人眼光,或純怕被教育者失敗。
– 教育者一定要達成「課題的分離」。

5. 自立:自己決定自己的價值,不是由別人決定。

6. 教育者的功能是「諮詢」不是「命令」。

7. 不要靠想幫助別人來創造自己的價值,要告訴自己:「本身就很有價值」。

對社會

8. 工作上的關係是「信用」,沒有信任,不喜歡對方仍然可以工作。

9. 朋友,親人的關係是「信任」,要先建立尊敬,尊敬對方存在本身,才能達成信任。

10. 工作的目的就是維持生命:「生理之工作,社會之工作,精神之工作」也就是獲得「維生的物質,學習社會運作的模式,獲得自己存在的價值」。

11. 人類是分工的生物,所以本質上就是尋求「合作」而不是「競爭」。

對愛

12. 我們擁有「自立」後去愛人,才是「完全信任」對方。

– 完全不需要期待對方滿足自己,來讓自己獲得價值,因為我們本身存在即有價值。
– 愛不需要求保障,就算對方沒有同等回應也沒有關係,因為自我存在就是價值所在。
– 在愛上只管付出,不要怕被討厭。

13. 命中註定的愛並不存在,一定是「努力信任對方」,然後獲得對方信任,然後透過自立行使愛的行為,是艱困的過程,不是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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