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日期:2016.07.24
《關於美感》
這是大概在兩年前讀過的東西,主要是建築師漢寶德先生對於美感的概念和評論。大概在一年前整理在協作平台上。
其實從第一次到日本旅遊開始,就很想研究關於美感的普遍價值。
常常會有人說「美不美見仁見智」。這樣的說法好像是說,什麼東西都有可能是美麗的。但其實不是。
我的想法是:「美不美見仁見智」必須用在當物體已經是符合美的標準時,其中美與略美,這種些微的偏差而已,不是所有的物體都是美麗的。
我們會發現,常常在日本歐洲旅遊時,看到當地的城市街景,總是會有種「好美」的感受。而在台灣,除非在山林裡,在沒有人開發,自然生成的景色中,我們才有辦法脫口而出「好美」這樣的形容。而在台灣的鄉鎮,城市裡頭,我們通常不會用美,而是用「好有特色」來形容。
這就表示,我們的感官,對於美,具有某種普遍的判斷標準。例如走進台大校園我們會覺得美,走進交大校園則不會,這當中一定有什麼元素,在支配我們的美感判斷。只是過往的我們,只重視學科教育,對於藝術,審美的觀念並沒有適當的開發。
(避免過於偏頗,所以不把母校拿出來比較。但我覺得母校還是比台大漂亮一點XD)
而我們的城市,也因為我們對於美感不甚重視,所以過去以來都在方便性,機能性,俗麗性,金碧輝煌上下功夫,鮮少達到美的效果。
而我們也就這樣陷入不重視美感,或是被環境同化成缺乏美感的人。
相對的,日本人很重視美感(或許來自日本過去社會對於美感都有著纖細的強調),所以日本普遍的外觀形象都有他細緻美麗光亮的一面。德國人很重視實用性,百年來在基礎教育裡就有設計的課程。所以它的工藝設計實用簡潔,也容易帶給人美感受。
這也是建築師漢寶德先生一直關注的議題,也一直努力提倡人們對普遍美感的概念。
關於談美感的華人其實不多,漢寶德是繼美學者朱光潛之後,華人世界獨樹一格的美感評論者。在讀的時間裡剛好遭遇漢寶德先生過世,所以所整理的內容就當成對大師的致敬好了。
以上的美感完全針對物質上的。所謂心靈上的美並不是討論的範疇。
(漢寶德先生也認為不能把心靈的細緻感受當成是「美」,否則很容易忽略外觀上「不美」的狀態。而再次喪失美的判斷。)
漢寶德的美學觀
參考書目:
- 《漢寶德談美》漢寶德著,聯經出版社。
- 《談美感》漢寶德著,聯經出版社。
【美的概念】
- 談美要講的是美感,一種感覺,而不是美學,美學是學者發展出來的產物,談美學反而讓美更難親近。
- 好看就是美,談美,形式美是最重要的關鍵,內容為次要。
- 美感就是精神上的快感。
- 合乎美概念的詞彙:好看是美,有生命力是美,有秩序是美,簡潔是美。
- 不合乎美的詞彙:創造不等同美,內心共鳴不等同美,人文不等同美,新奇不等同美。
- 美的同心圓:形式之美(感性)/功能之美(理性)/風姿之美(生命)/性情之美(詩情)/思辨之美(哲學),而最重要得美就是形式之美。
- 含形式美的藝術才是藝術,不具形式美的藝術不是藝術。
【美的感官】
- 普遍享受:視覺的美感。
- 高級享受;聽覺的美感 。
【如何提升個人的美感】
- 培養審美觀
- 從學校教育開始訓練「設計」,而不是訓練「藝術」。只有設計之工藝會強調正統的美感,藝術可能帶有個性,反骨,而不成普遍大眾可接受的美。
- 政府在各種場合中布置具有美感的裝置,提高人民對美的欣賞能力。
- 從整潔乾淨,簡單樸素開始。
漢寶德認為培養美感的方式
參考書目:
- 《如何培養美感》漢寶德著,聯經出版社。
【初階】
- 成為愛美之人,學習的動力來自意志
- 歐洲人自小變對美感耳濡目染,然而台灣人因為缺乏美感訓練,在美感體悟上十分欠缺,如果希望成為能夠品味美感的人,就得堅持在審美上下功夫。
- 向自然學習
- 自然表現出造物者秩序的奧秘,具有和諧對稱的美感。
【進階】
- 清潔就是美:時常清掃環境,維護整潔,減少雜物。 (北歐之簡約風格)
- 整齊就是美:東西不能太多,需排列整齊。器物盡量相近,才有相似整齊的美感。 (日本/歐洲的鄉村景色,類似的建築聚集會形成美感。)
- 比例的美感:盡量達到符合美感的比例。
- 理性的美感:
a. 材質要給人安定感,人先天對安定感感到舒適。
b. 器物要符合其目的性才具有美感。 (杯子如果不好拿,就稱不上美的杯子) - 色彩的美感:
a. 保持原色的美感。 (黑色/白色/原木色)
b. 色彩需調和。 - 質感的美感:
同時考量觸覺與視覺的舒適感。
(中國玉器易重觸感而輕視覺,但用視覺判定質感有時候難免受騙) - 構成的美感:排列關係需良好,主從關係需搭配,才能達到美感。
照片:St. Paul Cathedral, designed and overseen by Christopher Wren, one of the greatest Architect of Great Britain.
由雷恩爵士所設計與監工建造的倫敦聖保羅大教堂,當年的他為了讓大火之後的倫敦成爲美麗的城市,發揮他在義大利所學,堅持爲倫敦建造一座與不列顛文化完全不符,具有羅馬圓頂的宏偉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