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日期:2016.06.06
前言:哈佛三大公開課
這是一本由美國耶魯大學人氣哲學教授: 雪萊·卡根所寫的書,講述的是他在大學當中的授課內容,而他所講授的這門課 – DEATH (死亡),被譽為美國常春藤名校的三大受歡迎公開課程之一。
其中這三大最受歡迎的公開課程是:
1. 哈佛大學 MICHAEL SANDEL 的 《JUSTICE》
– 這門課的內容就是之前已經提及過的,關於邊沁的功利主義,關於羅爾斯的社會契約,關於康德的理性,闡述的是可以用來判斷社會上是非對錯的法則。
2. 耶魯大學 SHELLY KAGAN 的《DEATH》
– 這是本次的主角,主要探討生命的價值,靈魂是否存在,死亡的壞處,偏向個人內在認知的一門學問。
3. 哈佛大學 TAL BENSHAHAR 的《HAPPIER》
– 這門課還沒看過,待看完之後再來談。
這一系列的課程之所以受歡迎,我認為可能的原因是它們讓人”思考”,而不是教條式的告訴人們應該怎麼做。這或許才能具有啟發的作用,讓理論深植人心,讓人真心去接納這樣的法則。
在閱讀上,比起MICHAEL SANDEL的JUSTICE, 這本書所進行的邏輯推演更為強烈,所以閱讀上強烈建議腦袋清楚的時候看,比較不會跟不上作者的思路。
(當然也可能你在頭腦不清楚的時候看,看著看著腦就變清楚了…。)
主要的原因是,JUSTICE裡面所談到的觀念是個人的權利,社會的公益,這種議題算是我們很容易想像和認同的。但生死的觀念不是,我們平常不會去思考我們是不是有靈魂 ( 或許我們當他是理所當然 ),我們死後的樣子是甚麼,什麼叫作我還活著,對於這種玄妙的議題我們並不在行。
總之這本書裡面的每個議題都有非常完整的推理,他會告訴你為什麼他覺得靈魂不存在,為什麼覺得人得到永生不是良好的選擇,你會想要活下去,其中的真實意義是甚麼。所有的問題都會經過多方論證,推敲,然後推出可能的結論 (當然也可能沒結論)。
關於死亡,幾個重大的議題 :
1. 我們是否具有靈魂?
作者說: 沒有。
很多人用靈魂來解釋人具有情感,具有思考能力,或生活周遭的超自然現象。但如果不引用靈魂,這些現象也有辦法被解釋,畢竟我們無法證明靈魂,依照科學的概念,一個解釋模型之所以被廣為接受 (例如量子力學,相對論),原因是它沒有替代的解釋方案 (哲學家稱呼它為”最佳解釋論證”),既然靈魂以外也有其他解釋方式,我們沒有道理一定要採取靈魂存在的概念。
作者認為人是”物理物體”,或許只是造物者為人設計出非常精密的人工智慧程式,所以我們可以行使相當精密的思考和行為,類似人類為機器人設計出程式那樣。
既然人類有辦法為機器人設計出精密的程式,我們又有什麼道理一定得認為人必須有靈魂才能做到這些事?
所以,認為靈魂不存在,是合理的選項。
2. 笛卡兒說”我思故我在”,你可想像分開的東西,就一定是不同的東西,你可以想像靈魂和身體分開,所以這兩者一定是不同的。
作者說: 錯。可想像分開的東西不見得是不同的東西。例如我們可以想像 “神話中代表地的巨龜” 和 “地” 分開的畫面,但這不表示神話中的巨龜和地不是同個東西。
(這例子是我亂舉的,作者舉的是晨星和晚星)
3. 柏拉圖說 “看不見的物體不可摧毀,而不可摧毀的東西必然可以永恆存在”,所以 “靈魂看不見,靈魂必然永生”。
作者說: 錯。看不見的東西不見得不可摧毀,例如電磁波,我們可以透過另一個波干擾它。所以柏拉圖論證有瑕疵。
4. 如何證明我存在,昨天的我跟今天的我是同一個我?
(A) 肉體觀點: 如果昨天的我跟今天的我是同一個肉體,則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是同一個我。
– 那如果今天的我被人洗腦,發瘋了,以為我自己是拿破崙,認為我有打過歐洲戰爭,這樣的我還是昨天的我?
(B) 人格觀點: 如果昨天的我的人格和今天的我的人格是同一個人格,則昨天的我跟今天的我是同一個我。
– 那如果今天紐約出現一個美國人,自稱是我,他確實擁有我的記憶,我的人格,我的個性 (他可能被下咒),那紐約那個美國人也是我?
(C) 靈魂觀點: 如果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屬於同個靈魂,則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是同一個我。
– 那如果我在睡夢中,被上帝摧毀靈魂,然後換成一個一模一樣的靈魂在裝回去,隔天我早上起來,仍擁有和昨天一樣的記憶和生活方式,則我仍然必須說我在昨天晚上死了? (畢竟靈魂被換掉了)
作者說: 除了靈魂觀點無法讓人相信,人格和肉體觀點哪個才是對的,他也不知道。
5. 我們都是獨自死亡?
作者說:
獨自的意思到底是甚麼,是只有我一個人死,大家都活著? 如果是這樣,我們當然不是獨自死亡。
還是說,死亡是只有我必須自己面對,別人不能幫我做的事情? 如果是這樣,那麽我們也可以說 “我們必須獨自吃飯”,”我們必須獨自走路”…。
(誰在乎啊,吃飯不是本來就自己吃嗎?)
6. 死亡的壞處
作者說: 死亡唯一的壞處,是剝奪我們享受人生的美好。死亡本身並沒有壞處,因為當我們死亡之後,我們就不存在,則沒有什麼東西會對的不存在的東西有害,所以死亡本身並沒有壞處。
7. 永生不死是好事嗎?
英國哲學家庭威廉斯(BERNARD WILLIAM)說:
不是,沒有任何一種種生活可以永遠美好而迷人。
– 我們希望永生的目的在於追求美好的我事物,例如我們很喜歡泰國料理,我們因為永生可以一直吃泰國料理,那想像我們吃了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一億年的泰國料理,這難道是美好的事情嗎?
– 或許會有其他的意見,認為可能我們會在活了八百年之後忘記我喜歡泰國料理,我可能轉變成喜歡日本料理。作者的意見是: 誰在乎啊! 八百年後的那個我就算有了新的喜好,並不會讓我認為永生是美好的事情。
8. 生命的價值是什麼?
(A) 享樂主義: 我們得到快樂就是生命的價值。
– 作者引述哈佛哲學家諾齊克 (ROBERT NOZICK) 的思想實驗: 想像有一個機器可以連結你的大腦,讓你能夠完全感受並認為自己在實踐各種你想做的事情,你透過機器體驗了潛水,跳傘,登上聖母峰,性愛,拿到博士學位,你感到無比的快樂。那麼,你會想永遠接在那個機器上嗎?
– 大部分的人會說不想,所以生命價值應該還有其他更重要的東西,而不只是快樂,例如,體驗外在的美好,而不只是內在的美好。
(B) 中性容器理論: 生命本身沒有價值,端看我們如何填滿,好的事物會是正值,壞的事物會是負值,加總後決定生命的價值。
(C) 珍貴容器理論: 能活著手就有極高的價值,但當負面的事物太多,則總體生命仍可能變成負值。
(D) 絕妙容器理論: 生命價值無限大,所以無論如何人生都是正值。
9. 我們如何面對死亡而活?
(A) 置之不理?
作者認為看情況,如果死亡不影響你的行為判斷,則可置之不理。
例如我們知道我們終究要死亡,但並不會影響我們每天都要去上班的行為,此時我們對死亡是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
而如果我們因為我們終將死亡,而我們努力充實自己人生的美好,則此時我們是受到死亡影響判斷的。
(B) 對死亡感到恐懼?
作者認為,還是看情況。此時要定義恐懼的面向,什麼是合理的恐懼,什麼是不理性的恐懼。
(C) 對生命謹慎小心?
作者認為確實有必要,其原因是: 這個世界無比豐富,我們能追求的選擇非常多,每一項都兼具挑戰,因此,我們只得在短暫的人生中,謹慎的選擇幾條道路,而且重來的機會有限。
(D) 對生命的策略
– 西方觀點: 死亡是壞事,活著是好的。所以我要努力充實人生。
– 東方觀點: 生是不好的,人生有生老病死亡,因此失去生命也不是什麼不好的事情。
– 類永生: 因為生命不能永生,所以讓自己的作品,理論,精神留給後世。
10. 自殺是不好的事情?
(A) 合理性: 如果我們人生已經接近負值,且回到美好的正值的機率極低 (例如得了一場很痛苦的病,但你知道未來要發明這種疾病痊癒的治療方法微乎其微。),則自殺可被認為是理性的行為。當然,在哪個時間點自殺才符合理性,則是需要深究而且沒有標準答案的。
(B) 道德性:
以功利主義的立場,如果自殺能達到最終利益的最大化 (自殺讓自己消除痛苦,也讓家人不用投入心力日夜照顧自己),或許在道德上站的住腳。
而從主張康德意見的義務論者的觀點,則認為生命非常重要,任何傷害生命的行為都是不道德,但如果對生命的行使包含了理性思考後的同意權 (我同意自己殺死自己,或是我同意被別人安樂死),其在義務論者的觀點上仍然具有道德性。
— 這很重要,因為這是康德哲學概念所沒有論述的部分。而同意權的行使來自平常生活的邏輯,例如,我在馬路上揍一個人是不道德的事情,但我在拳擊場上揍對手則不會,因為拳擊場上,對手已經行使了”同意被傷害”的同意權。
– 所以自殺是否為不對的行為,在合理性,道德性上,都必須看該個案的行為,才能決定。沒有自殺一定不對,這樣的論點。
結語
作者最後希望我們能夠視死亡為一個可以正常面對的事情,而不是打從心裡用一套靈魂,永生,輪迴等謎團掩飾過去,然後避而不談。而這其中當然包含了我們在面對死亡議題時,要如何做出適當的判斷。面對人生無常的時候,要以什麼心態來安排自己的人生。然後是,我們希望怎麼樣的活著。
這才是思考這個議題更為積極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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